中新網徐州2月18日電 (拾冠之)2013年12月3日,中新網以《毒梟男友落網18歲少女接班證據不足“四擒四縱”》為題,報道徐州少女吳涵與39歲毒梟男友張坤一起從事販毒的經歷。2月17日,徐州市王傑派出所對外介紹,警方根據所搗毀的一支販毒團夥,在追蹤“供貨”源頭時發現竟是已入獄的毒梟張坤,因隱瞞罪行張坤或將加重量刑10年。
  2月17日,在徐州北山看守所內,張坤面對媒體採訪時嘆息道:“我確實對不起女友,當初不該領她上這條道兒,小姑娘年紀這麼小學著販毒、又坐牢,青春算是白白浪費了。”據瞭解,張坤從2007年起接觸毒品、以販養吸,同年10月被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由於服刑期間表現較好減刑,並於2012年出獄。出獄後,張坤仍不悔改,利用以往的人脈關係重操舊業,慢慢在吸毒圈子裡混出名聲,並向江蘇徐州、山東濱州兩地的販毒團夥進行“供貨”。
  2013年初,張坤通過朋友認識了少女吳涵,確定為情人關係後二人便開始一起吸毒販毒。2013年7月份,張坤因販賣毒品被徐州賈汪公安分局抓獲,女友吳涵先是四處躲藏,之後“接班”張坤的販毒業務,利用男友積攢的販毒資金和門路,繼續在徐州、濱州大肆販毒、聚眾吸食。
  “近期,我們聯合山東警方打掉了這支濱州販毒團夥,經多番調查發現,該團夥早在2013年5月份第一次和張坤掛上鉤、長期進行交易,但是毒梟張坤之前只是交代了在徐州本地的販毒經過,一直隱瞞著濱州方面的‘合作伙伴’。”王傑派出所辦案隊隊員程警官介紹,2014年1月16日,張坤在賈汪區人民法院因販毒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此次警方深挖源頭並查實張坤最少為濱州販毒團夥“供貨”25克,根據相關法規張坤或將加重量刑10年。
  值得一提的是,張坤在接受調查時多次聲稱虧欠女友,當初不該帶著吳涵上吸毒販毒這條道兒。“據交代,張坤第一次到女方家吃飯時,沒想到吳涵的母親竟是自己的中學同學,雖說該對情侶年齡差距很大,但是‘準丈母娘’還是默認了女兒的擇偶對象。”程警官說,吳涵與張坤始終向家人隱瞞從事販毒行為,如今女友吳涵也因販毒罪被起訴,張坤深感對不起昔日的老同學,十分虧欠這家人。
  本周,毒梟張坤已被起訴到檢察院,接下來將面臨第二次更加嚴厲的審判。(文中嫌疑人為化名)(完)  (原標題:毒梟男帶18歲女友販毒:虧欠丈母娘 那是老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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