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城市居民與廣場舞之間的是非恩怨,人們已經討論過無數次了,這裡也無須再多費口舌。隨著廣場舞成為很多人眼裡的“城市公害”,上升到社會問題的高度,現在確實到了該統一認識,推動廣場舞擾民難題駛向它“終點站”的時候了。
  第一個應該統一的認識是,廣場舞之爭的本質是權利之爭,居民和廣場舞愛好者的合法權利都應該得到尊重,所以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只能從中發揮引導、調解和協調的作用,而不能為了一方的權利就剝奪另外一方的權利。雖然媒體曝光了很多地方發生的以鳴槍、放狗、潑糞等方式對抗廣場舞的行為,但基本都是個人行為,和政府沒有關係。
  第二個應該統一的認識是,治理廣場舞擾民問題是一個系統的工程,需要把德治、法治、人治、技治相結合。而從理論上來說,“德治”應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思路。只要廣場舞愛好者能夠多一點自律意識,多一點對附近居民的體諒與理解,主動放低音量,就可以很好地解決問題。但實踐卻告訴我們,至少在現階段,完全依賴“德治”還不太現實。比如浙江溫州鹿城區,就曾經出台過“廣場舞公約”來規範廣場舞活動,但最終收效甚微,最終還是走上了“技治”的路子才解決了問題。
  現在復旦大學發明的有源定向揚聲器,在技術上無疑更進一步,也更加人性化。這些解決辦法或發明創造的出現,雖然都屬於“技治”,但是卻為解決廣場舞難題提供了更多的選擇。現在需要做的,只是一些公園、廣場的管理者或地方政府,能夠儘快轉變管理思路,提供財政支持,積極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推動廣場舞頑疾駛向它的“終點站”。·苑廣闊·  編輯:  (原標題:廣場舞難題該到“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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