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合肥11月2日訊(記者 李光明)10月31日,安徽省率先全面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該省原5405項省級政府權力事項減少到1712項,精簡68.3%,清單覆蓋所有具有省級行政權力的75家單位。針對保留的行政權力,安徽省還在在全國首創責任清單,依法依規編製1.2萬餘條責任事項、2萬餘條追責情形。責任清單與權力清單同步建立在全國尚屬首創。
  安徽省確定的省級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了兩個全覆蓋,分別覆蓋所有單位,包括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特設機構、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和可能行使行政職能的直屬事業單位、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部分中央駐皖機構共75家單位;覆蓋所有權力事項,將行政權力分為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獎勵、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規劃及其他權力等10大類。安徽省編辦副主任郭本純在省政府新聞辦新聞辦發佈會上說,該省級政府權力和責任清單編製自今年4月啟動以來歷時半年,是全國最早公佈省級政府權力清單的省之一,省級政府權力事項在全國屬最少之列,實現“行政權力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權力”。
  據介紹,安徽省級政府權力事項大幅精簡後,行政審批更加規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該取消的一律取消,提前完成國務院要求2015年5月前完成此項改革的任務。政府直接配置資源權力有效減少,省級專項資金不再直接面對企業。執法重心進一步下移,省與市縣共有的行政處罰權,除涉及跨設區市的重大複雜處罰事項外,一律實行屬地管理。資質資格認定類權力得到削減,一些涉及企業法人和個人的資質資格認定權力事項,或予以取消,或實現轉移。
  與此同時,安徽省直各單位網站當天同步公佈出各自的權力清單、權力運行流程圖以及行政權力廉政風險點情況表。此外,為了加強對權力的制約監督,安徽省監察廳還針對保留的權力事項,抓住容易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排查廉政風險點7100多個,並按高、中、低逐個劃等定級,切實加強行政權力的制約監督。
  據瞭解,安徽省從明年起省市縣三級都將建立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目前全省半數以上市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編製已完成階段性任務,將於年底前向社會公佈。  (原標題:5405項省級政府權力事項減少到17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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